山东省国际商贸学校学费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来源:无涯教育
时间:2023-02-20 20:13:09
今天小编搜罗了山东省国际商贸学校学费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的学费收多少钱呀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的普通类专业学费4800元或者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所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的前身为始建于1977年的山东省昌潍供销学校。2002年11月,潍坊市供销技工学校合并到山东省潍坊贸易学校。2003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共建有商务工程技术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财政金融系、国际商务系、科学与人文系等6个教学系及继续教育中心,开设高职专科专业39个。
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校简介: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济南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协同单位,连续十二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2019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占地1200余亩,馆藏图书86.6万册,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350人,现有彩石和舜耕两个校区,彩石校区为主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园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校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为省会济南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设有机械制造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中德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院部,现有38个招生专业。
学校专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旅游、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济南市“十大千亿级”产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7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拥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新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与应用3个专业群被评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66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36.77%,高级职称占比23.77%,“双师型”教师占比36.6%,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获得者1人,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山东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2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3人,获得全国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21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8)”中,学校教师教学竞赛成绩排全国第8位。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校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办学成果丰硕,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3部;近五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3项,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61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2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2项。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259个,智慧录播教室4个、理实一体化专业实训室164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23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建有从工业1.0到工业4.0的专业化生产性实训设备,其中工业4.0区域建有国内领先的智能柔性开关装配生产线、3.0区域包括制造单元、无人工厂、工业机器人、复杂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工业2.0区域包括DMG五轴五联动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数控设备36台。现代交通训练中心建有包括CFM56航空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桨发动机在内的飞机训练中心;包括宝马、奔驰、迈腾在内的汽车训练中心;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智能物流综合训练中心。
学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转型需求,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坚持“与品牌为伍,与巨人同行”的校企合作理念,与浪潮集团合作建立了大数据应用技术专业和会计代理记账工厂,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山东省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与德国莱茵科斯特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莱茵智能制造学院”,与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人工智能学院”,牵头成立了现代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三个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大厦、中美物流联合会、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等企业深度开展专业共建, 人才共育。
学校积极参与国家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拥有汽车运用与维修、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智能财税、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9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涉及13个专业,下一步将向所有专业推广。学校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与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合作举办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合作8年,为山东省内德资企业培养“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325人,合作中形成了政行企校合作、三方理事会共管、技能支持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两委共诊、校企共育、工匠人才培养的“43221济南模式”,是德国联邦政府首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网络项目合作单位。学校还先后与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美国物流联合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引入高质量通用能力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与山东智能制造领先企业――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携手成立莱茵科斯特(慕尼黑)智能制造跨企业培训中心。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举办莫桑比克共和国骨干教师中长期培训班,招收“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全日制学历留学生96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科目要求。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校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科类专业5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收费,如学费标准调整,则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收费。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来我院就读,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减免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6000元、4000元。
3、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
4、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学生免学费并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
5、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春季高考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十名的学生免学费。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
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政编码:250103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 http://www.jnvc.cn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jnvc.cn
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一)基本情况(国标代码:13402 )
河北外国语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综合性本科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授予的5A级民办大学,是教育部重点支持的26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是河北省10所重点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是河北省硕士学位建设单位,是古巴科学院和古巴历史科学院分别在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古巴哈瓦那大学、拉斯维亚斯中央大学、卡马圭大学联合设立的人工智能专业硕、博研究生院,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批准成立的“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现有9名长期合作院士在校工作,院士数量在全国民办高校居第一位,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招才引智十佳单位”,是河北省外国专家局授予的“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是河北省国际高端人才交流协会会长单位,是河北省翻译学会会长单位,成立了中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研究院,连续三年被新华网评为“中国社会影响力民办高校”和“中国社会影响力就业典型高校”。
河北外国语学院现有15个二级学院,开设75个语种,142个本专科专业,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专业外国语大学,语种已覆盖世界六大洲181个国家的官方语言,语种数量位居全国高校第二位。教师 1365名,另有外籍专家210名,
学校以“办行业里的专业,学专业里的外语”为原则,建设了外国语言、商务外贸、信息技术、会计金融、建筑设计、医疗医护、航空旅游7个专业群,包括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报关与国际货运、软件工程、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工程造价、护理、空中乘务等本、专科专业。学校已经发展为一所国际化综合性专业外国语大学。
学校18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8.54%,就业率达100%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6.5%,对口就业率为76.24%。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的人数总计4342人,出国留学2015人,出国就业1197人,就业国家达103个,其中20名同学为中外元首担任过随行翻译。学校毕业生就业呈现出了“四多”现象,即:出国留学的多、出国就业的多、进入外企的多,工资挣得多。
由我校发起的“河北省校企合作促进会”,现有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企业471家。促进会已与省工商联66家直属商会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在订单培养、岗位实习实践、专业项目共建、科研成果开发利用、学生就业等方面与各商会和会员单位进行深入合作。如目前已与中国路桥、中国核工业、河北建工集团、中国水电(西班牙语、工程造价);葛洲坝安哥拉有限公司、川铁国际、中铁二十局(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中国石油、中铁七局(法语);沈阳宝马汽车、河北德亚商贸(德语);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护理);金马影视(摄影摄像、电视节目制作);河北省地矿局(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河北太行国宾馆、中国大酒店(涉外酒店管理);河北玛雅影视(动漫制作技术);河北华恒信通信(计算机网络技术);河北源达证券、中国建设银行、广发证券、兴业银行(会计、金融与证券)等公司开展了定向培养。
为了积极鼓励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校建设了“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目前已入驻“梦想绿植园有限公司”、“异视界航拍有限公司”、“Beyond影视表演有限公司”、“3R创意书屋”等25家实体公司。学校还出资设立了专项创业基金,支持同学们创业;为提高同学们创业的成功率,学校不定期邀请创业成功企业家来学校,传授创业经验,规避创业风险。
为实现大学国际化,学校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西班牙、葡萄牙、日本、韩国、古巴等82个国家的359 所著名大学开展着本、硕、博层次合作,合作大学数量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位。
二、学院本科招生专业:
西意葡语言学院: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
德法语言学院:法语、德语;
东方语言学院:朝鲜语;
日语学院:日语;
欧亚语言学院:俄语、阿拉伯语;
英语学院:英语、翻译;
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生物制药;
国际语言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教育学、汉语言文学;
国际商学院: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金融学院: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工程、资产评估、精算学;
数据科学学院: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
涉外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学、艺术设计学;
音乐学院:艺术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传媒学院: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航空旅游学院:旅游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前教育。
三、学院专科招生专业(学院在30个省、市、自治区投放招生计划):
西意葡语言学院 :应用西班牙语、应用外语(意大利语方向)、应用外语(葡萄牙语方向)、应用外语(孟加拉语方向)、应用外语(罗马尼亚语方向);
欧亚语言学院:应用俄语(中外旅游方向、商务俄语方向)、应用外语(蒙古语方向)、应用阿拉伯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波斯语方向)、应用外语(波兰语方向)、应用泰语、应用外语(捷克语方向)、应用外语(蒙汉双语方向);
德法语言学院:应用德语(商务德语方向)、应用法语(商务法语方向、随行翻译方向);
东方语言学院: 应用韩语(商务韩语方向、韩汉同声传译方向)、应用外语(保加利亚语方向)、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
日语学院:应用日语(日汉同声传译方向、商务日语、动漫方向)、应用外语(匈牙利语方向)、应用外语(马其顿语方向);
英语学院:应用英语(英汉同声传译方向)、应用英语(随行交替翻译)、应用外语(印地语方向)、应用英语(文本翻译方向)、应用外语(塞尔维亚语方向);
国际语言教育学院:应用英语(对外汉语、学前英语、小学英语)、心理咨询、应用外语(斯洛文尼亚语方向);
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三维动画设计)、工业设计(3D设计方向)、软件技术(Android与Web应用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游戏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后期处理方向)、人工智能技术服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生命科学学院: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口腔医学技术;
国际商学院: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货运 (英语报关方向、英语报检方向) 、营销与策划 (网店销售与经营) 、电子商务(国际方向)、法律事务(国际法方向);
航空旅游学院:导游(英语导游、日语导游、韩语导游)、空中服务(空乘英语服务方向、空港英语服务方向)、酒店管理 (涉外酒店管理方向)、文秘速录 (英汉双语速录方向)、服装表演、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涉外建筑工程学院: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方向)、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中外土木工程设计方向)、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
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
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策划采编与制作方向)、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美术、美术(书法)。
国际金融学院: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涉外会计方向)、证券与期货(银行证券与保险营销) 、财务管理、审计、投资与理财
四、学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经济困难同学可在当地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录取原则:
1、国家高考统一录取: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3)学院本科日语、俄语、法语、德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按小语种专业招生,在河北省纳入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考生须于7月26日前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凡达到本科批控制线的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依据我院的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河北省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本科批建档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志愿根据生源情况,文化建档线有可能降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5)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6)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7)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我校校考专业成绩(详细情况请咨询我院招生办)。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8)学院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9)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与美国威诺纳州立大学合作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河北省在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学生被我校录取学习三年后到美国学习一年,本科毕业。学生还可继续在美攻读硕士学位。
10)学院响应国家和河北省对外发展战略,自2017年学院开设英波双语、西班牙语、法语、韩语、日语、英语、教育等51种语言国际班(每班名额20人),新生报到后,可到国际班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经面试合格后,进入该班学习,国内学习2年,语言达标后,到国外再学习2-3年,成绩合格,可获得中外本科双证及学位,学生获得本科学位后均可申请国外大学硕士学位。详情可来电咨询。
11)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12)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中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专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13)报考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和专科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5~185厘米;女生身高162~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E字表4.8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形象较好,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本科旅游管理、专科空中乘务(空乘、空港英语服务方向)招生简章》。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裸视在4.0以上。
14)报考导游、酒店管理、护理、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15)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6)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海南招生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
17)学校本科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专科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均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不收企业培养费,详询院校。
18)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2、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我校单招专业的考生需按所报专业所属类别(具体见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参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牵头院校组织的河北省单招考试,并按考试院公布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 http://hebgzdz.sjziei.com )选择考试类进行报考,具体考试缴费、考试地点、时间、内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咨询牵头院校或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凡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请按考试院通知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 http://hebgzdz.sjziei.com )进行高职单招网上志愿填报。跨类填报的志愿及未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报考的志愿无效。
学校将依据考生取得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部分总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基础知识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享受与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的待遇。详见学校网站公布的《单招章程》。
3、三年制中专:报考三年制中专考生从即日起到9月初可直接来我院或通过来电、来函、登陆我院网站等形式报名,注册入学,毕业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到我院大专。来时须带:初中毕业证(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
4、批次安排:
专科批次:所有小语种和教育类、艺术专业均在专科提前批,其他在专科批。
本科批次:艺术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德语、日语、法语、葡萄牙语专业在本科提前批,其他在本科二批。
六、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85237018
学院网址: 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乘车路线:从新火车站乘46路、70路,到汇丰路下车,西行 150米即到。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
学校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1.5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等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500―15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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