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际外语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无涯教育
时间:2023-04-30 22:00:03
今天小编搜罗了江苏国际外语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南京外国语学校高中招生
南京外国语学校是于1963年由国务院决定创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四十多年来,南京外国语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众多杰出的外交和外语专门人才,学子遍及国内外的各个领域。南京外国语学校以“有外语特长,文理兼通,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着力塑造具有中国灵魂和世界胸怀的现代人。近十年来,在发挥外语教学优势的同时,十分注重培育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积极强化学校的理科教学,每年均有近百人次的高中学生在全国和省级的数、理、化、生、信息学等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共四次分别获得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物理、化学和信息学金牌。南京外国语学校是教育部认定的享受保送生政策的全国17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每年均有许多学生被保送或提前录取到国内一流名牌大学,今年已有近200位学生被保送或提前录取,其中有20位学生被保送至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南京外国语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还十分有利于学生去国外一流大学继续深造,今年有180多位学生被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著名大学录取。学校还为高三学生直升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建立了“绿色通道”。南外敬业、勤业、精业的师资队伍,聪明、好学、向上的学生群体,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丰富多彩、中西兼容的校园文化,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宽阔的舞台。
我校今年将继续面向南京新市区的初中毕业生招收高一新生,我们热忱欢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尤其是理科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报考南京外国语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 招 生 范 围
具有南京新市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新市区包括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浦口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六合区(含原大厂区)、江宁区。
二、 招 生 人 数
总计40名。
三、 英语加试安排
1. 5月9 日8:30~17:00,携户口簿、学生证和两张二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到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2. 5月16 日,参加由南京外国语学校组织的英语笔试(笔试范围为现行初中英语教科书和《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笔试满分为100分)。
3. 5月22日下午,在南京外国语学校本部发放所有考生英语笔试成绩条,公布参加口试考生准考证号码,办理口试报名手续(口试分数线按录取人数的1:2划定,人数为80人)。
4. 5月23 日下午进行英语口试(口试满分为20分)。
5. 5月27日,发放英语口试成绩条,公布英语加试分数段。
四、 录 取 办 法
参加我校英语口、笔加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南京市统一升学考试;我校将按参加英语加试学生的志愿(需第一志愿)和分数(中考分数和英语加试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40人。
五、 入学后的安排
凡被我校录取的高一学生,可自愿参加我校理科实验班的选拔测试,合格者编入该实验班;其余学生与本校考入高中的其他学生统一编班。考入我校高中部的学生均享有保送升入高校、被高校提前录取和推荐出国留学等方面的权利。
咨询电话:83282309 83282310 83282311 83282300
南京外国语学校网址: www.nfls.com.cn
我觉得你还是上下南外的网站看下吧!
苏州外国语学校一年的学费大约是多少,有谁知道请告...
苏州外国语学校2019-2020学年实行标准:
一、幼儿园
一类班(原实验班):学费34000+代办费5800=39800元
二类班(原国际班):学费65000+代办费7900=72900元
二、小学部
一类班(36-39人/班):学费45000+代办费8600=53600元
二类班(25-28人/班):学费68000+代办费9600=77600元
三、初中部
一类班(35-39人/班):学费45000+代办费8900=53900元
二类班(28-30人/班):学费72000+代办费9700=81700元
四、高中部
国际课程班:学费120000+代办费9800=129800元
英才全免:代办费9700,共9700元
英才班半免:学费15400+代办费9700=25100元
实验班:学费30800+代办费9700=40500元
五、生活管理部
住宿费:4000元
扩展资料
一、苏州外国语学校2020年招生对象:
各学段起始年级招收“理念相同、文化相通、模式认同、家校协同、学有余力、适合发展”的适龄学生:
1、幼儿园:小班为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出生)。
2、小学一年级: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3、初中一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4、高中一年级: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苏州外国语学校报名流程
1、幼儿园:6月20日-6月22日进行报名登记并确认。(幼儿园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2、小学、初中:
6月15日-6月22日,至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信息采集;7月6日-7月18日,填报苏外志愿,并进行现场审核相关学生材料。
3、高中:7月25日-7月27日进行报名登记并确认。(高中实施学校自主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 苏州外国语学校官网-2020年苏州外国语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外国语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的依法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培养层次:本科、 研究生
四、学校代码:10068
五、办学地点: 五大道(马场道)校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邮编300204;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邮编300270。
六、学校概况: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 艺术 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61个本科专业,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学位授权 二级 学科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1个授权方向),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先后与世界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40余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国外高校合作承办10所孔子学院。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万余人。
第四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天津外国语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证书 ;对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 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并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2-81509020,022-12388。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监督”的原则实施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学校同时还将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用于解决 平行志愿 投档省份,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 新生 中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为保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捷克语、匈牙利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第十条 学费 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预科阶段――每生每学年3800元;本科阶段――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 理工 类、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8000元。上述学费不包含学生自愿参加的特色培养项目费用,如国际交流项目和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项目等。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五大道(马场道)校区: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滨海校区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 志愿 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凡已进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按 高考 实考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非文学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享受省(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进档,但进档后排序时以实考分为准安排专业,当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2022年在 上海 、 浙江 、 北京 、天津、 山东 、 海南 、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福建 、 湖北 、 湖南 、 重庆 、 广东 等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专业(类)对上述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不合格者,外语类专业不予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学校对口试不作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
第二十条 学校关于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单独面向台湾、香港地区免试入学的招生细则分别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du.cn/)公布的《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天津外国语大学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以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在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汉语国际教育、汉 语言 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包含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法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办学地点在滨海校区。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类(包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捷克语、匈牙利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印度尼西亚语、波斯语、缅甸语、泰语、马来语专业及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五大道(马场道)校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出国交流资助等。学校为学生 成长 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资助,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tj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tjfsu.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twzhaoban@tjfsu.edu.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邮政编码:300204
咨询电话:+86-22-23286923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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