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护理招生学校名单公示 2019年江苏盐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无涯教育
时间:2023-05-11 20:58:03
今天小编搜罗了国际护理招生学校名单公示 2019年江苏盐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家长收悉!2022年浙江台州玉环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2〕23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2〕65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意见。
1.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浙江省、台州市的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市的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3.具体内容
(一)全面贯彻落实招生规范和要求
1.严格依法开展招生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厉禁止并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2.严格规范招生区域和对象。
(1)招生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以下简称民转公学校),2022年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双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在审批地招不足的,经市教育局报台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面向台州市启动补招程序。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民办随迁子女学校面向玉环市域内招生。
(2)招生对象。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玉环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要求如下:
①户籍类:指户籍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②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
③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审批地经商务工且符合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玉环市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玉环当地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可以参加玉环市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招生录取;未满一年的,不得参加。
⑤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等。
(3)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土地征用村居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原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上述招生对象人数列入招生计划总数,学校应事先做好审核公示工作。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编制,下达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核定民办学校及民办随迁子女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发文公布。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4.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公办学校录取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要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依据学校学区划定和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入学门槛。户籍生招收完毕后,若有空余学额,用于招收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和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统筹生安排原则上要在有积分值的基础上严格把关、控制人数。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调剂。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入学资格等要求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玉城街道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玉环市人民政府有关学区划分和招生入学文件相关内容,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房产拥有情况等要素进行批次招生。户籍在城北片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城北学校招生范围。对原属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的一年级新生,在招生当年可根据居住位置和就学方便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统筹至有空余学额的其他学校或校区。
其他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参照玉城街道学校招生办法,结合辖区学校情况,按照“户籍为主、房产为辅、房户一致优先”原则,研究制订本辖区内学校批次招生实施办法,确保规范有序地完成招生工作。同时将本辖区学校招生文件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依据公布的招生办法报名入学。鸡山籍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根据家长的居住地(固定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在有能力接收学区外学生的学校就读。
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均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招生。所有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均不再自行组织报名。凡未在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政府购买服务,且不予注册学籍。
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玉环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由市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积分值,实行积分入学。市教育局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采取批次平行志愿,可填报本乡镇(街道)、外乡镇(街道)公办随迁子女学校,按照区域优先,积分高低排名,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录取采用电脑操作,公开录取,即时公布、即时查询。如遇到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申请人家庭在玉环有自购产权住房、居住证获得时间、社会保险积分、基础积分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可以向暂未办理积分对象招生,根据新生报名志愿、就近原则、学校容量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严格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提前摸底、预约等任何方式争抢生源。任何学校不得对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就读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其入学报名。体艺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文化和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6.严格实行均衡编班。各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7.严格管理学生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各校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必须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挂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二)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1.公开招生信息。市教育局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2.同步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安排确定公布。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预就读本市公办学校的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3.同步招生录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对符合玉环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公民同步招生、统筹生安排、随迁子女积分招录及“零门槛”招录等四个阶段在统一平台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1)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遵循“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录取工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其报名对象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一次性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的录取。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在摇出录取名单后,须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比例继续摇出替补名单。因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放弃录取机会(原则上不允许放弃)而导致的学位空余,由替补名单自上而下替补录取,若发现学校存在劝退或变相劝退现象的,其空余学位由市教育局锁定,3年内不再使用。
(3)已被公办学校审核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学校招生。未被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取。已被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补招,也不享有原学区公办学校入学权利,由市教育局统筹入学。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公办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市教育局申请补招。若补招仍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报经台州市教育局批准后进行跨县(市、区)补招。补招对象为符合条件且没有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补招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
(5)符合转学条件的对象,在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转学。在玉环市域之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在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出现空余学位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接纳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转学。
(6)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少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予以全部录取;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或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需要补招的,均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开展招录。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公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一经放弃,不再享受直升资格。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入学报名。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25号)、《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台教办〔2021〕17号)、《玉环市工业企业人才工作积分评价办法(试行)》(玉市委办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积分入学制度,努力扩大学位供给,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妥善解决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在校生和新生2022年起均按“政府购买学位”执行。2021年度巨龙企业外来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市教育局要与市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按照“先评估后安置”“普通学校优先”“就近就便”“应入尽入”的原则,进行分类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以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优待对象等子女入学。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入学,按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在山海协作“飞地”创业的人才子女入学,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5号)执行。
4.探索试行“长幼随学”服务。根据省、台州市有关精神,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当地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所报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学区的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
(四)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工作
1.规范招生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宣传活动,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宣传活动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和面谈。
2.做好“数字化”招生。要按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对接台州市入学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方便家长办事。全面推行数字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台州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的核验材料不超过3个。学校应当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禁止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非必要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种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4.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各校要以创建现代化学校为抓手、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建设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大力加强“互联网+义务教育”工作和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及时发布入学信息和预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要求,对学区内适龄户籍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学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数的100%及以上的学校发布红色预警,对学区内适龄户籍学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学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数的90%至100%的学校发布黄色预警。市教育局对达到红色预警标准的学校,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时,及时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制定入学分流方案,完善批次招生政策。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执纪问责
1.强化主体责任。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批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监察小组,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2.强化监督管理。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管理,指导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规范有序地做好辖区内招生工作;市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工作;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规范不动产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市物价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检查处理力度;市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资格审核;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制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等行为,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机制。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或挂牌督办整改。
3.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游离于“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进行提前预招、跨地预招、超核定计划招生、事后更改招生计划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学籍、违规转学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利用民办学校托管公办学校之名搞变相“掐尖”、变通照顾、人籍分离等违规行为;学校不得在招生宣传和报名条件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
4.严肃执纪问责。市教育局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应责令相关学校立即纠正,超额招收的学生应予清退,并按超额招生数或空挂学籍数等(倍)量核减其下一年招生计划。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作为或治理不力,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 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19年江苏盐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结合全市初中毕业生数变化、教育资源布局调整等因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地各学校,各地区、各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
全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有高水平项目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按照《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盐教发〔2019〕4号)文件要求执行,未完成的专项计划不转入学校普通招生计划。“国际班”招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分解工作,按规定比例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当地初中,并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招录办法,各地热点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招生方案须在当地高中招生意见出台后及时报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全市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9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布;市教育、人社等部门在公布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审核审批并按实际入学名单建立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作为财政部门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校不得突破公布的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今年我市“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对象开展中职学历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盐城主城区(包括市直、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普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招生计划除特别说明外,均面向主城区建档考生招生。江苏省盐城中学(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招生计划总数100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70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定向招生不超过300人(详见附件1)。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6号)招生计划120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1150人(含专项计划2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专用计划招生不超过50人。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69号)招生计划80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750人(含专项计划1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专用计划招生不超过50人。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筹)(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园区内,今年在城南新区科技园小学过渡办学)招生计划12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9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30人。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民办性质,地址:盐城市解放北路盐中巷1号)招生计划1150人,其中普通计划1110人(不含“中美班”40人),面向主城区招生1070人(含专项计划25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40人;“中美班”计划4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3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10人。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民办性质,地址:盐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华锐北路)招生计划35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262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88人。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筹)(民办性质,地址:盐城市新都路166号)招生计划12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9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30人。盐城枫叶国际学校(民办性质,地址:盐城市盐渎街道蓝海路202号)招生计划120人,其中面向主城区招生90人,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不超过30人。盐城市文峰高级中学(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东仓路32号)招生计划300人,面向全市招生。为发挥主城区普通高中服务全市功能,主城区盐城市时杨中学(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杨斌西路230号)、盐城市大冈中学(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大冈镇文渊路8号)、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地址:盐城市榆河路67号)、盐城市新洋高级中学(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北路198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地址:盐城市武夷山路9号)等5所普通高中安排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响水县、滨海县和阜宁县招生(详见附件2)。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响水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今年安排的专用计划,面向盐城市内、本区域[指学校所在县(市、区)或主城区,主城区区域包括市直、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南新区,下同]以外招生,不作调剂使用。全市各普通高中全口径招生计划详见《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盐教发〔2019〕4号)。
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市区原8所一般初中定向指标仍为49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盐城中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仍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49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分数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面向市区原8所一般初中定向指标招生计划仍为94名,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除“中美班”、专项计划和指标生外)的招生分数线下20分,其收费标准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审核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相结合,报名工作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按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通知执行。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各省辖市中考实行考籍与学籍对应,凡未在当地取得应届初中学籍的学生,均确定为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本市内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学籍所在县(市、区)和户籍所在县(市、区)不一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读高中的,考生和家长须在中考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经学籍所在学校同意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后,可回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参加录取,但不得再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和录取。主城区普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学籍、户籍均在主城区的考生,统一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回本市就读高中的,须在中考报名前办结转学手续,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各地教育行政与招生部门须将中考报名信息与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往年中考信息进行比对审核,确认具有填报定向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往届生等信息。考生至少在学籍所在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和实际就读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占学籍所在学校的定向生指标,也不享受报名所在地的定向指标生计划。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三、志愿填报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江苏省盐城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筹)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的除外],志愿填报要求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各地按规定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各地各学校要确保《中考指南》及时发放到每所初中学校、每位考生手中,不得截留,并允许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初中校园公示栏张贴招生简章;各地教育行政和招考部门要组织对每位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集中统一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正确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各地各学校要将各类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特别是民办学校、“国际班”等)及收费办法等,在学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家长会、地方媒体和校园网、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准确的信息。
(一)志愿批次
考生可填报各类普通高中志愿和职教类志愿。
第一批次:四重点高中和享受四星重点高中招生待遇的热点高中;
第二批次:其他四星高中和享受该批次招生待遇的高中及各类班别;
第三批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
第四批次: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
第五批次:三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等;
第七批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二)填报说明
1.志愿类别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在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普通高中志愿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职教类“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班、五年制高等师范、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及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等均为统一的平行志愿。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不实行二次征求志愿,考生须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每一志愿,志愿一经填报并被录取后无法变更,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投档录取,后面志愿的学校不再投档录取。志愿表全部空白、一个志愿都没有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放弃一部分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当而未被录取的,责任自负。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学生本人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信息,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学校负责把关。
3.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教类志愿。“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班可选择不同学校和专业填报2个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各填报2个志愿,技师、高技班可填报1个志愿;为提高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录取率,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盐城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2所以上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盐城市区职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录取分数线苏北地区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专业面向苏北五市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5%,五年制专科护理专业不低于中考总分的70%,有关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投档控制线以上级部门最终通知为准。我市其余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如需分类划定最低投档控制线,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中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备注栏及学校招生简章中注明。
4.江苏省盐城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筹)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招生志愿填报实行“函报”方式,不在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方式为:考生在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写信到本人自愿报考的学校(两所学校只能选择一个填报,不得兼报),信中除表明本人自愿报考该校外,还必须准确填写建档号、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并附监护人签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经“函报”,不得撤销。两校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的招生必须严格规范“函报”手续,并在6月22日前将学生“函报”名单审核确认盖章后和每个学生的相关附件报市教育局中教处和市招考中心复核备案,经审核存在兼报的,函报志愿无效。已被两校录取的学生,其他任何学校不再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两校也不得录取。
5.江苏省东台中学、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江苏省射阳中学、江苏省滨海中学、江苏省阜宁中学、江苏省响水中学、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和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面向盐城市内、本区域以外招生的专用计划,统一设置志愿栏口,考生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择3所填报,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县(市)及大丰区7所热点高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定向指标生录取控制线,盐城市第一中学和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不低于主城区投档控制线。
6.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筹)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的招生计划,统一设置志愿栏口,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校面向主城区招录学生(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除“中美班”、专项计划和指标生外)的分数线。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中美班”单独设置志愿栏口,考生需参加该校组织的英语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中美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该班面向主城区招录学生的分数线。盐城枫叶国际学校招收普通高中计划,在三星高中批次设置志愿栏口。
7.主城区面向响水县、滨海县和阜宁县定向招生的普通高中,按招生学校安排在三个县相应批次高中设置志愿栏口。盐城市文峰高级中学在三星高中批次设置独立志愿栏口,在全市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8.职教类、师范类有关学校相关专业按需要进行面试或体能测试(含体检)或专业考试等加试,组织加试项目学校须于6月22日前将合格考生情况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四、考试组织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仍实行毕业、升学“二合一”考试,具体按《盐城市201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方案》执行。模式为“学业水平考试+实验实践技能考查+综合素质评价”,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务工作。
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总分760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以A、B、C、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的考试安排在6月16日-18日进行;体育考试按《2019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文化考试由盐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国家考试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执行。考生各科成绩统一合成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发布。
五、录取工作
1.录取依据
全市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全市和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江苏省盐城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筹)面向各县(市)和大丰区的“函报”招生计划及9所热点高中的专用计划,录取时如遇尾数同分不跟进。
各类职业学校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各录取学校对已投档录取的学生要抓紧做好登记注册,及时建立新生学籍。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市教育局职社处和市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审核,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2.录取批次
录取按志愿填报的七个批次依次进行。
“3+4”分段培养项目招收的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普通高中之前录取,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在三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的招生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盐城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和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3.严格履行录取批准程序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名册经市招委统一审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各学校按照统一样式印制并加盖招生考试机构录取专用章后发放给学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学校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籍入库手续。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各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中考前招生,不得招收未参加本市中考、无当年本市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本市参加中考擅自到外市公办高中就读的、学校违反规定招收外市中考考生的都不予取得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六、规范招生
(一)规范招生宣传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凡需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须经盐城市教育局审批。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各职业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主管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的。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在异地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乱招生、乱收费。
(二)规范指导志愿填报
维护考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各县(市、区)、各学校不得封锁各类招生信息、拖延《中考指南》发放,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不得误导学生及其家长,确保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意愿和学校,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报某一学校志愿,严禁违背学生意愿由学校老师代学生填报志愿。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和教师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各学校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毕业生信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按招生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统一向招生学校提供,各学校必须准确报送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考生户籍信息、志愿信息必须由家长慎重填写后核准签字。学校教师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毕业生相关信息,干扰招生工作或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规范普高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确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被录取,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按《2019年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十个严禁”要求和省、市关于招生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对违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违规招生的给予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办学资格。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考生参加全市的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跨设区市招生的,必须先向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招生计划,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按有关程序规范招生、办理录取手续,未得到生源地教育部门同意的,不得擅自录取外地学生。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公办学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不能以举办、参与举办或参股的公办学校的名义进行招生,也不得为公办学校招生。
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师资怎么样电话...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简介: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集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于一体的综合性院校,是呼伦贝尔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在被誉为“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草原明珠”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海拉尔)新区,占地面积60.42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花园式”的校园环境。学院现有在校生7300名,教职工723人,其中,专任教师536人,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31人。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和41个中职专业,7个职业本科专业。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职业技术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市场需求,整合教学内容,调整课程设置,采用职业素质培养、专业能力训练和岗位综合能力提升为一体的“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实施“本土化”人才培养战略,立足呼伦贝尔、服务呼伦贝尔,着力建设特色专业、品牌专业,不断优化职业教育资源供给。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2%以上,每年为社会输送技术技能型人才2000余人,每年承担社会培训鉴定考试5000人以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日益提高。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民族艺术艺术/舞蹈/表演2旅游旅游3财经会计4护理卫校/护理5蒙医药其他中职6机电机电/机械7能源化工石油化工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旅游
旅游专业是一个非常广阔的专业,它涵盖了很多领域,旅游管理、旅游marketing、旅游设计、旅游文化研究等。旅游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各种旅游机构工作,也可以自己创业。旅游专业的学习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旅游知识和技能,还能够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
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方向
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就业要通过考取公务员的方式,具体流程包括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名单公示等环节。就业单位包括各省市地县旅游局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各单位具体职位根据需要而定,可参看当年公务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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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行社旅行社各职能部门分为:业务部、计调部、接待部、导游部、外联部、财务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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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游咨询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出境旅游咨询、国内旅游咨询、旅游中介、商务考察咨询、移民及留学咨询、代订全国各地酒店、代订旅游用车、会议会展、旅游顾问、导游培训服务等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方向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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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旅游业被认为是对因特网敏感度最强的产业之一,与金融、软件和网上书店一起被称为最适合在网上经营的四大行业,由此可见,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前景看好。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提供旅游信息,预订酒店、机票、旅行线路及商旅实用信息查询检索等,比如,携程旅行网和艺龙旅行网是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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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旅游规划策划机构毕业生可从事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要包括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规划、旅游策划等业务。至2015年,我国共有甲级资质的旅游规划单位9家,乙级资质旅游规划单位154家,丙级资质的旅游规划单位62家,涵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除此之外,还有若干未有资质的规划策划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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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旅游营销策划企业近年新兴的旅游营销策划企业,是从原旅行社的业务部的营销策划工作延展扩大成为独立的的旅游市场的营销策划企业,是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企业从新分工产生的旅游新行业。业务包括旅游景区、大型旅游演出、大型旅游活动、旅游线路以及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策划;也从事会展的组织营销业务;他们是旅游需求市场与旅游供给市场之间的桥梁与弄潮儿,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消费产品及其组合,为旅游产品及旅游目的地提供消费者群体;近年一些旅游大型产品在市场中的火爆与旅游营销策划企业的操作不无关系,如大型实景歌舞《印象、刘三姐》就是一例。作为新兴的旅游营销策划企业,业务量巨大而企业人员精干;要求员工有较高学历、了解旅游企业发展现状、了解旅游消费趋向,有较高的交际与即时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诚信品格。旅游营销策划企业大都设有电子商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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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游景区毕业生可从事旅游景区的经营和管理。国家旅游局《2015中国旅游景区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月,我国已有各类旅游景区2万家左右,其中,A级旅游景区1401家,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77个,国家自然保护区154个,国家森林公园565个,国家地质公园105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306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文化遗产31个,旅游景区已经形成我国旅游业的半壁江山,这些景区遍布全国各地,任何一类旅游景区都是一条就业出路,如此众多的旅游景区为旅游与休闲管理专业就业创造了良好机会。
专业名称:财经
财经专业是以经济学和金融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专业,主要研究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国际经济与贸易等。财经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较强的数学和经济分析能力,以及对金融市场的把握能力。
财经专业是以经济学和金融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专业,主要研究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国际经济与贸易等。
财经类专业是指经济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业包括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国际贸易、企业管理、统计、财税等,是近几年来人才市场上的热门专业。
财经类的专业,就业方向非常广泛。财经类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集中在金融系统、证券业、咨询业、财会、投资银行、媒体、公共决策或研究部门等。
专业名称:护理
护理专业是一个非常崇高的职业,它不仅要求护士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心。护士的工作是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重要基石,因此,护理专业是非常有意义的。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护理
专业方向:儿童护理、母婴护理、急救护理、口腔护理、康复护理、精神护理、老年护理、涉外护理
对应职业:护士、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医疗救护员
基本学制:3~4年
专业名称:机电
机电专业是一个非常广泛的专业,涉及到很多领域。机电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很多,从设计到制造,再到维护,都有很多方面可以选择。这也是专业的优势之一。
机电一体化课程包括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液压传动、金属材料与金属工艺学、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自动控制原理、机床电气控制、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数控系统及应用、可编程器原理及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
你是学习上面这些内容吗?如果是的话,就可以找机电厂、电厂、电气控制设备厂或普通工厂的机电维修等工作。在工作中学点电气自动化的知识,这样可以深化你的机电一体化的知识。只要你认真领会了机电一体化化的实践知识,去到那里都会很容易找到工作的。因为现在的社会都是机电自动化的社会。
现在中型工厂都会用得上机电一体化,只要有控制机械的工厂都可以去实践学习。刚开始就是不求工资的高低,只要在实践中深化自己,有了第一次的就业经验,第二次就也就会很容易了。因为招聘的人一般都会问你第一次在那里工作?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等,这个时候你就要好好展示你的才华了。
从事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工程力学,C语言程序设计等专业也很不错的,将来很多工厂都会陆续进行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改造,特别在当前企业推进智能化转型的大趋势之下更是前景无限。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师资怎么样?学院现有在校生7300名,教职工723人,其中,专任教师536人,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31人。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和41个中职专业,7个职业本科专业。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1、学费:空勤专业8500元/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学年。2、住宿费:6人1000元/学年,8人900元/学年。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1.学费:5000元/年
2.所有扩招学员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均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
3.2023年高职扩招生源中符合《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号)学费减免政策的退役士兵免交学费,由中央财政负担。
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17号),呼伦贝尔市域内村两委人员按照现行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及相关资助政策,呼伦贝尔市本级给予报销学费1000元/人/年,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列支。此类扩招人员凭毕业证和缴费凭证办理学费报销或补偿手续。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3道街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官网: http://www.hlbrzy.com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公办
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https://www.87dh.com/xl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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